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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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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6 浏览量:

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19〕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第十四项问题整治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7日,共10天。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4: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督察发现,临沂市17家无规划、用地手续的化工企业未完成整改,主要涉及板材生产的甲醛、脲醛胶项目。沂南县青驼镇政府超越权限设定经济产业园,将无规划、用地手续的违规化工企业山东新概念生物肥业公司合法化,沂南县相关职能部门违规为该企业办理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

二、整改措施

一是主动认领,精准施策,实施分类整治。对必须拆除的违规化工企业,兰山区、河东区、费县政府组织力量,聘请专业拆除施工方,咬定目标节点问题整改到位。对17家手续不全的化工企业,15家企业实施拆除,1家补齐手续,1家关停。同时,做好“死灰复燃”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违规甲醛、胶黏剂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罗庄区政府积极做好关停方案制定工作,2021年底前组织烨华焦化关闭退出。沂南县政府组织县有关部门、青驼镇政府做好问题梳理,彻底查找原因,撤销青驼镇产业园,依法依规完善企业手续。

二是加强督导,协同发力,加快问题整改。市直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指导工作,不定期对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费县违规企业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帮助县区解决问题整改过程中的难点。

三、完成情况

17家企业中有1家已经完善手续,1家烨华焦化已于2021年年底关停。另15家企业已经全部拆除。沂南县政府已经按照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撤销青驼镇工业园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861181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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