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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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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量:

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文件

临供保〔2018〕2号

 

关于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城燃企业:

按照山东省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鲁供保[2018]1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2018]119号)《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应急保供措施,制定完善应急保供预案

各城燃企业根据用户用气特点,用户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20%的调峰用户。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结合供气总量指标,做好统筹,细化至用户企业并依法明确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科学确定减停供次序,加快落实冬季高峰期保供措施,各城燃企业要在9月12日前制定“2018年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预案对冬季保供、官网安全、舆论引导和应对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报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备案备查。

二、加强供用气合同管理,建立完善有序用气机制,分级保障天然气供应

要加强供用气合同管理,我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对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分月分企业建立明细台账,所有合同要做到备案备查。依据已签订的合同量,对比去年同期实际用气量,制定天然气供需平衡计划,建立完善有序供气机制,坚持“民用优先”,新增气量优先于居民生活、供暖、燃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分级保障天然气供需形势和消费结构变化。

三、建立数据报送制度

按照省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工作要求,供暖季前实行“周调度、月通报”,供暖季后实行“日调度、周汇总、不定期通报”制度。各城燃企业向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供暖季后日调度机制另行通知。报送数据工作要求:

1、随文下发各报表表样,各单位须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填写。

2、各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须先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

3、明确负责报表统计的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填报《天然气保供统计工作联系表》,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如出现送报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消费品产业科。

9月份省相关部门对我市开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专项督导,近期我委将会同住建部门联合对各城燃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请各城燃企业填报“天然气保供统计工作联系表” (见附件)、“2018年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2日前报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市经信委消费品产业科), 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付 尧 吕彦臻;电话:0539-8726913(传真)电子邮箱:lyjx8726913@163.com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临沂市行政中心1904室。

附件:天然气保供统计工作联系表

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8年9月3日

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2018年8月31日印发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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