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文件
临供保〔2018〕1号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
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冬季清洁取暖和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有关要求,截止7月31日,全市2018年全年和2018-2019年供暖季供用气合同已全部签订完毕,签订合同气量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是受下游用户持续增长和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等因素影响,今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任然面临较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特别是民生用气供应保障,确保不出现“气荒”,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受进口、基础设施投用和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上游资源供给存在供应不足风险,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仍将存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依据已签订的供用合同,制定完善天然气供需平衡计划,加快储气设施和调峰能力建设进度,落实冬季高峰期保供措施,制定出台冬季应急保供工作预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坚决将涉及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责任到岗到人推进工作开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关于成立临沂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111号)的要求,要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务必在9月15日前成立并将正式文件报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供用气合同管理,建立完善有序用气机制,分级保障天然气供应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原则,把供用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要加强供用气合同管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梳理,分月分企业建立明细台账,所有合同要做到备案备查。依据已签订的合同气量,对比去年同期实际用气量,制定天然气供需平衡计划,建立完善有序用气机制,坚持“民用优先”,新增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供暖、燃气供用汽车和出租车等民生用气,分级保障天然气供应。在确保民生用气供应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和消费结构变化,对平衡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其他用户。要坚持“已气定改”,合同新增气量首先要确保去年已经开工、未通气的“煤改气”接续项目和今年新增的“煤改气”项目用气需求。
三、加快储气调峰能力建设进度,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前期摸排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目前已经具备的储气能力和今年供暖季前计划形成的储气能力再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备案备查。对现有的储气设施要加强综合管理,确保供暖季后按需启用;计划今年供暖季前建成投用的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要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产发挥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区天然气用户情况,结合去年用气量和今年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预测今年日高峰用气量,按照3天日高峰用气量核定本地区具备的储气能力;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根据签订的2018年全年供用气合同量的5%核定城镇燃气企业应具备的储气能力。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作为临时性过渡措施,目前储气能力不达标的部门,要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向可中断用户购买调峰能力来履行稳定供气的社会责任”的相关要求,对今年储气能力不达标部分,各县区和城镇燃气企业要于9月10日前落实购买可中断用户调峰能力补足,并分别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备案备查。
四、加快落实应急保供措施,制定完善应急保供预案
据本地区用气特点,用户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不少于高峰日用量20%的调峰用户清单。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结合供气总量指标,做好统筹,细化至终端用户企业并依法明确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科学确定减停供次序,加快落实冬季高峰期保供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严防发生舆论炒作,确保民生用气安全可靠供应。各县区在9月15日前制定出台冬季应急保供、官网安全、舆论引导和应对等方面工作预案,报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备案。
五、建立通报制度
即日起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建立通报制度,供暖季前实行“周调度、月通报”,供暖季后实行“日调度、周汇总、不定期通报”。各县区供暖季前每周向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报送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供暖季后日调度机制另行通知。
9月份省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天然气供储销体系检查专项督查,近期市里也将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城镇燃气企业,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请各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填报“储气调峰能力统计情况表”(见附件),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和领导机构一并加盖县区政府公章后于9月15日前报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市经信委消费品产业科),书面材料邮寄,同时报送电子版。电话:0539-8726913(传真)联系人:付 尧吕彦臻;协同办公邮箱:市经信委消费品产业科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临沂市行政中心市经信委消费品产业科1904室。
附件:1、储气调峰能力统计情况表
2、为履行储气责任签订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
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8年8月3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建局 |
临沂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2018年8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