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临沂临港产业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装(2013)375号)要求,现就我市铸造准入公告企业2016年度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企业范围
列入国家铸造行业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详见工信部2014年第15号、2015年第13号和2016年第33号公告).
二、复核工作内容
(一)组织做好2016年度复核工作。2016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复核申报平台http://zr.foundry.com.cn/web/已经开放。要求企业 3 月 31日前在申报平台上完成2016年度复核信息在线填报。
(二)各县区经信局要督导复核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自查内容包括:
1、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3、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中贯彻《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相关准入条款保持情况。
(三)现场复核工作。
市经信委将于4月初对全市铸造已准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
各县区经信局要按照准入要求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并将企业的自查报告一式两份汇总后于3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y8726851@163.com。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7第十二届中国(山东)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报2017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培植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