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26号提案《关于规范无人快递送货车运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申智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人快递送货车运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无人快递送货车运行管理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精准指出了当前无人配送车辆运行中存在的交通秩序干扰、安全隐患防控、监管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系统提出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时段天气管控、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技术智慧融合等针对性建议,站位精准、措施务实,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操作价值。结合市工信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策保障体系。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先后出台《临沂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临沂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工作的通知》,从基本要求,道路测试、商业示范申请、审核、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等7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系统规范,明确五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县区工作责任,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牵头公安、交通、住建、城管部门建立低速无人驾驶车辆协同监管机制,围绕车辆运营中暴露的低速行驶挤占道路资源、高峰时段造成交通拥堵、安全性能适配不足、应急管控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会商研究,督促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未获得通知书上路行驶、在未授予路权路段行驶、违反高峰时段错峰规定行驶车辆的查处力度,严禁无人驾驶车辆非法上路。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九识无人车等车企完善车辆日常运维、故障响应、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车辆统一管理要求,确保测试车辆合规运营。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工作碰头会3次,5月27日、6月16日分别与九识、新石器公司负责人就违规上路、错峰运营等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
(三)搭建线上监管平台。指导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联合临沂大学打造临沂市智能网联无人车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整合车辆监管、线上审批、数据分析、车辆编码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实现从测试申请提交、测试资料审批、车辆实时监控、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到安全风险预警、违规记录追溯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为我市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活动提供安全、高效的管理支撑。今年以来,在现有功能模块的基础上指导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研发平台2.0版本、交警执法端APP,进一步提升平台运营监管能力,截止目前,平台接入无人车1037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运行监管存在压力。市内部分车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存在违规上路运营问题。市工信局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会商无人车监管工作,但受制于目前国家层面政策不明朗等问题,有关部门对违规运行车辆执法力度不够,存在较大监管隐患。
(二)功能性无人车面临政策调整。当前,功能性无人车处于政策调整窗口期,今年4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提出要在国家层面对功能性无人车政策进行调整、规范,目前车辆性质、牵头部门等问题尚未明确。据了解,下步无人快递车在国家层面将调整牵头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密切跟踪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政策调整动态,按照国家关于无人快递车工作最新工作分工,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市级层面无人快递车政策更新和道路测试等工作。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