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经济运行 各地传真 担保管理 信息产业 机关建设 企业家协会
当前位置:临沂经信网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 阅读新闻
浏览工具:打印   发表评论 关闭 顶部

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评审通知


发表时间:2009-11-6 12:33:52  点击 1665 次

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市申报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准备材料,相关软件请到山东省经贸委网站下载(省经贸委职称评审网址:http://www.sdetn.gov.cn/rsc/bszn/A1711index_1.htm),   
逾期不予办理。特此通知。 
    各呈报单位务于2008年11月26日前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市经贸委人事科。 
    地  点:临沂市沂蒙路206号二楼西 
联系人:付尧(13573968869) 王瑞娟(13953931722)
    联系电话:8179183    8727550
电子邮箱:jmw8727550@163.com   
附:1、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
附件1:
关于报送2009年度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要求,经征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为做好今年的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数量要求及有关填表说明,请按照《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者有效的成绩合格证、放宽职称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程序自动生成)的顺序单独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首先审核,申报人员的档案材料装箱顺序也应与《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相一致。
  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各呈报单位应提前与省经贸委信息中心联系软件使用事项。
  二、专业测试内容及办法
  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省经济专业、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实行先测试再评审的办法。测试成绩提交高级评审委员会,作为评审时的重要依据。高级经济师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办法。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法,测试时,先由申报人业务自述,然后由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业务自述提出问题,进行现场测试答辩。测试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呈报单位通知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其他有关问题
  1、严格执行标准条件。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鲁人社[2009]4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申报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于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经济师资格,对于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依据学历应该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
  2、申报材料的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呈报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凡是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呈报材料的单位应提前与高评委办事机构联系,约定时间,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3、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4、关于专业测试。根据评审工作日程安排,今年的专业测试工作不再安排补考,缺考者不予评审。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
山东省人事厅文件
鲁人职字〔2004〕6号
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按《说明》要求,认真组织好有关材料的填写、报送工作。

                                            二OO四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4年7月13日印发
 
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一览表》一式20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9.《“六公开”监督卡》1份。
    10.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见附件1)。
    2.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3.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4.呈报部门填报《2004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附件2)、《2004年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各1份,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条第一款要求办理)。
    5.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6.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四、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不同需要,需增加的材料类别、数量要求
    (一)实行网络化申报的要求:
    1.申报、呈报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填报、审查、呈报。上报《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附件2、3各1份,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盘1份;
    2.填写《一览表》时,“成果及受奖”栏,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论文、著作、作品”栏,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二)申报一、二级律师和公证员的,还需提供2份任现职期间有代表性的办案(办证)卷宗。另外,申报一、二级公证员的,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办理公证事项抽检评审合格证明。
    (三)申报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的,还需提交:
    1.能代表自己播音业务水平的10分钟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录音、录像带;
    2.《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
    1.反映个人最高学识水平的原始病历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如曾到农村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可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要附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六)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在“主要工作经历”中说明。
    各级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录入:lyetn [共 226 篇]   

浏览工具:打印   发表评论 关闭 顶部

 上一篇: 评选表彰全省农机、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行业关键零部件和机械基础件六十强(2009-11-3)
 下一篇: 我市机械行业15名个人、5个企业报受省机械工业协会表彰(2009-11-13)
 相关信息:
 尚无信息
 所属专题:职称评审
  • 转发省机械工程副高通过人员异议(2010-1-21)
  • 2009年度高级经济师和工程研究员(2009-12-21)
  • 报送2009年工程初级资格评审材料(2009-12-21)
  • 2009年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2009-11-16)
  • 报送09机械工程高级评审材料的通(2009-11-3)
  • 资料搜索


    Copyright © 2008-2010 临沂市信委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 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  邮编:276037 邮箱:lyet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