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创建千兆城市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1〕34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全市千兆光网和5G用户加快发展,抢抓国家千兆城市建设机遇,争创国家千兆城市,加大我市千兆光网覆盖范围,加快推动5G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广,深入推进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升级,深化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力争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城市区域和有条件镇街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固定和移动网络普遍具备“千兆到户”能力,达到并超过千兆城市评价标准。
二、起草过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临沂市创建千兆城市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部门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千兆城市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5G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广,深入推进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升级和融合应用,营造“双千兆”网络建设良好环境,力争2022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城市区域和有条件镇街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满足千兆城市评价标准要求,入选国家千兆城市,为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提升“双千兆”网络建设水平,扩大“双千兆”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城市及有条件的镇街进行10G—PON光线路终端(OLT)设备规模部署,加快用户端千兆网络升级改造。持续提升5G网络向农村延伸;增加互联网带宽,优化城域传输网结构,持续开展组网优化和光纤入户改造升级;强化重点区域通信保障。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医院、高校、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商务楼宇、地下停车场、车站、电梯间及其他人口聚集区无信号、信号弱等民生关切问题,加大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支持力度;推动“双千兆”网络在消费、工业、农业、交通、教育、医疗、应急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加快形成“双千兆”网络优势互补的应用模式;支持协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争取优惠政策,解决困难问题,打造一批“双千兆”示范小区、示范园区。深入开展城区、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千兆业务网关(光猫)设备升级,推进光纤入户、家庭内部布线改造;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大型场馆、旅游景点、道路、桥梁、隧道、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以及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枢纽,按照有关规定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便利;持续开展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改造工作,开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变压器等电力资源用于通信基站电力改直,聚焦高耗电站点,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支持配合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小区实施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依法依规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程序。
(三)保障措施。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沂市创建千兆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千兆城市创建工作。2、注重监管保护,确保安全共享。认真落实《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加强监督管理,对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损毁通信设施、损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通信基础设施迁改要征得通信基础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同意,坚持先建设后拆迁的原则,按照《临沂市通信基础设施迁改补偿指导标准(试行)》(临通办〔2022〕4号),依法依规落实迁改补偿,确保“双千兆”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新建通信基础设施严格按照共建共享流程,不断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营造千兆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确保《实施方案》快速落地,尽快实施,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千兆城市的良好氛围,加快千兆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