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8号)、省工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通知》(鲁工信改〔2020〕101号)、《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临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效化解投资乏力难题,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9月12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一)为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发展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工业企业突破难题、转型升级,省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促进全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因此,设立市级专项资金,有助于形成省市合力,服务全市振兴工业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大局。
(二)为更好地对标先进地市。近年来,省内烟台、威海、淄博等市相继出台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或政策,拿出“真金白银”对企业进行奖补,特别是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提质增效方面,政策力度很大。在政策激励下,相关市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快车道。
(三)为更好地关注企业期盼。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是反映工业投资质量的重要指标。为引导企业加大先进设备购置力度,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2012-2014年,我市连续3年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得到广大企业的普遍认可。2015年该项资金取消后,企业投资意愿有所减弱,全市技改投资增速放缓。目前,我市工业技改投资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县区普遍反映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舞企业投资热情缺乏有力的工作抓手,全市工业企业对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的意愿较为迫切。
二、起草过程及把握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市工信局积极与省工信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沟通对接,学习研究我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当前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现状分析研判及赴县区企业基层调研等掌握的情况,研究提出针对性支持政策,突出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支持产业赋能项目发展。经过反复讨论,深化完善,起草形成《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部门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于9月12日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方面原则:
一是明确发展方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建设目标,按照“三个坚决”要求,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以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企业培育、重点产业链条改造、特色园区集群提升为重点,统筹资源、集聚要素、持续加力、久久为功,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培育行业“领航型”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瞪羚企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促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明晰支持体系。综合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资金+清单管理”模式。评选20个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对重点技改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设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励资金,对产业赋能项目进行奖励等等。三是做好组织保障。要优化技改项目服务,开展“一县一策”技改需求云对接活动,实施“千企千项”工程,建立技改动态项目库,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同时,在强化金融服务、建立市县联动一体化机制等方面,全力支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采取“资金奖补” 和“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支持技术改造。设立的1.5亿元专项资金中,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级20个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股权投资”主要用于支持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同时,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一)技术改造项目
1、重点支持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加快培育产值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领航型”企业、在链式经济发展中具备“链主”地位的头部企业、在制造业新型研发创新和两化融合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赋能”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换线、装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每年从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放宽)的技改项目中,评选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对项目实施企业进行奖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该奖项与市级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不重复享受。
2、继续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对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贷款贴息。根据《关于开展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47号),设立全市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县区工业技改投资规模、增长幅度、技术装备水平、县区项目管理水平等因素将资金按照比例切块到县区,主要支持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集群化技术改造。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无银行贷款的视同贷款),购置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项目,凭购置发票,按5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贴息补助200万元。
3、加强过程激励推动,对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实行月通报、季奖励。为实现县区间主动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按照《关于建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罚约谈机制的通知》精神,将14个县区(开发区)划分3个组别,设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励资金”,市财政对每个组别2项指标每季度累计增速单项排名首位的县区(开发区),按季度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技术改造。
(二)产业赋能项目
1、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奖励。支持企业基于互联网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评价标准见附件3)。根据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应用项目(如: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试点,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数字化工厂与数字化车间等),认定一批标杆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绿色制造体系奖励。依据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荐绿色工厂的相关要求,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化技术改造投资,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按批次)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工业设计奖励。为进一步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引领,依据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业设计中心评审标准等相关要求,评选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对获得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三)股权投资
重点支持用于支持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具体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17号)和《关于实施市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的意见》(临政办字〔2020〕7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