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和《2022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历届全会精神,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最新情况,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高效、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务环境,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办文流程,强化政策解读。各科室(单位)起草公文时,需在文件附注位置主动加注文件公开属性。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由局办公室在网站公开栏目发布,“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说明理由;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接受访谈、文字解读等方式进行解读。
(二)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及时公布国家、省、市各类工信扶持政策,保证企业用好用足政策。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局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
(三)优化政务服务,推进网站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加快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改版工作,提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服务工业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动态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机关各科室(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务公共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
(三)强化信息公开水平。及时调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