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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04390/xxhwyh/2023-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6-19  发布日期  2022-06-19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059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05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19   作者: 点击数:  

张玉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郯城绿色化工产业园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68号)明确了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及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请示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化工园区扩界、调整四至范围与认定园区条件一致,请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我局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向上汇报沟通,及时了解化工园区扩界工作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指导郯城县做好化工园区扩界材料申报工作。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