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512房间。
邮政编码:276000。
电子邮箱:sgxj@ly.shandong.cn
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冬季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727539,传真:0539-8726852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本机关受理信函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接受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