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 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回应关切、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局机关网站发布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二是调整更新机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市工信局在内设机构调整完成后,第一时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发布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信息内容,并对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进行了同步更新,确保联系方式准确。三是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部门2021年预算与2020年决算信息共4条。四是推动行政权力公开。及时发布市工信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并对工信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发布。五是强化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文字、图片等多种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六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2021年,市工信局共承办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临沂市委员会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共44件。其中,人大意见建议15件,政协提案29件。内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实体经济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工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委员、代表答复满意度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网上受理群众咨询12次,主要涉及职称评审和企业政策,均按时答复。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机制。局机关网站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制度,对公开发布信息形成了由拟稿人、科室、分管领导、发布人四级审核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了政府信息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对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共专栏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新政策,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了政府信息时效。三是实现政府信息集中发布。依托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政府信息的集成发布、精准分类、高效查询,提高了政府信息易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市工信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 “主阵地”作用,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09条,网站年度浏览数量608136次。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共专栏建设。市工信局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市工信局认真落实省、市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监管、创新内容、优化服务。2021年,市工信局政务新媒体运行有序,未发生重大安全、泄密事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工信局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务信息445条,其中,政务微信126条、政务微博31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动态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科室(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共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水平。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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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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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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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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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多为通知类信息,高质量政策解读较少。二是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频率有待提高,原创性内容和有影响力文章较少。三是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有时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按要求规范标题格式的情况。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全面、高效。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强化数据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利程度。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压实管理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关、审核关,坚持“应审尽审”原则,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平稳,规范有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力度,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市工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