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信字〔2025〕80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2025年9月2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效期的通知》(临工信人字〔2024〕31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