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育一批引领企业经营管理变革领军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的有关通知》(临委人组发〔202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2024年全市选拔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可不推荐。
二、申报企业要求
1、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有关要求,在关键产业链中有较强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2、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重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并有完善机制,申报人选研究方向与企业主要研究领域一致,企业能够为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充足完备条件支撑。
3、在加强现代化企业治理制度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方面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高度重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及引进工作,能够为人才提供国内同行业较高薪资待遇和较好生活条件。
4、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效益较高,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或是具备高成长性和显著商业潜力,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
5、有健全的财务体系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
三、申报人选要求
(一)申报人选应具备下述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4、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拟全职引进的担任高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民营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和国有企业中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指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各级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不作为申报人选。
5、从事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含国际投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含国际贸易)或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工作,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办法,具有全球化视野及战略制定和执行管理能力、领导创新和组织变革能力,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带来重大提升,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6、人选主要工作经历应在企业,业绩水平得到所在企业高度认可,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一般不低于80万元(含股权分红、绩效提成等收入)。
7、已在企业任职3年(含)以上的,任职期间贡献突出,帮助所在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企业销售收入及利润近3年复合增长。
8、在企业任职不满3年(2021年6月1日以后引进或拟引进,以下统称“引进人选”不包括同一集团公司权属企业间流动人员,下同),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国内上市公司、海外上市公司或同等次以上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在相关行业领域有不低于5年的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其中,拥有世界500强企业,A股上市公司或同等次以上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任职经历的,可适当放宽研究生学历限制,破格申报,人选一般须在发文公布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到申报企业工作。
9、申报人选与申报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创始人具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满足本部分8条中“在企业任职不满3年”的相关标准条件。
(二)下述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及称号,并在支持期内的。
2、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4、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5、其他不适宜申报的情形。
四、推荐选拔程序及方式
1、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申报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统筹,各县(区)工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报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2、市工信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形式审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人选名单,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组建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答辩评审。重点评价人选职业品德、创新能力、工作水平、今后工作计划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可预期的科研产出和发展潜力,与所处行业领域全市布局重点的契合度,以及用人单位支持保障能力等。评审结束后确定初步建议人选名单,形成评审工作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市委组织部形成遴选情况报告后,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人选名单。
五、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选和申报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局提出申请,填报《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区)工信局负责审核并将拟推荐情况送县(区)组织部会签同意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各县(区)工信局推荐前需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前置考察把关。
六、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全面了解申报政策和申报流程,与申报人选充分沟通,共同认真审慎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所列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要与后续评审、签订任务书等各环节所列目标任务保持一致。确保申报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就严守遴选纪律作出承诺。申报书提交后,不得擅自更改。
2、各县(区)工信局对申报人选和企业资格要认真审核,重点加强省外海外全职引进申报人选情况的了解,认真审核好人才的相关申报信息。同时,要做好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风险评估。各县(区)要对申报工作各个环节跟踪负责,推荐的申报企业或申报人选如出现变化,或不适宜继续申报参评的,要及时向市工信局报告。
3、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企业、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和人选申报资格,并列入人才管理“黑名单”并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再接受申报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于各县(区)资格审查不严、跟踪负责不够,或出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下年度该项目推荐申报资格。
4、请各县(区)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于6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的正式文件(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以上材料均需报送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版)。
联系人:陈维诜陈文静
联系电话:8726915
电子邮箱:lyjmwqyk@163.com
附件: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申报书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