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工信人字〔2024〕31号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延长《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技术学校,各大企业:
经研究决定,《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临工信人字〔2021〕13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