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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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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1)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7)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量: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8〕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违规化工企业整治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6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国家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环境风险较大的危化品企业应进入化工园区,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没有提出明确要求。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8124家化工企业中,3389家无立项手续,5146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家无土地手续,1183家无环评手续。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1: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二)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7:化工企业违规项目整治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所有违规建设项目立即停产整顿。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在现有入园率20%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30%,2022年达到40%。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违规建设化工企业坚决取缔。

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7: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在现有入园率20%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30%,2022年达到40%。

三、整改措施

(一)严抓违规企业整治。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鼎力协作,形成整体任务工信牵头、专项问题部门主抓、整改措施县级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问题整治。先后20余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工作通知>》、《关于做好违规化工企业整改销号工作的函》等40余份文件,组织县区对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再摸底再排查,按时上报问题整改进度,对无立项、环评、土地、规划手续的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符合规定的及时补办手续。二是加强督导帮扶。落实市直部门包县区责任,多次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区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工作进行督导,严格按照市《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对问题企业是否落实停产措施、具备补办手续的是否补办、必须拆除的是否已经拆除等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持续深入开展化工领域问题治理。三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逐个企业研究手续补办的可行性,列出清单,集中力量,倒排工期。统筹做好“优、减、转、补”四篇文章,根据企业规模效益、市场前景、纳税贡献等,分类梳理出发展壮大、关闭退出、转产发展、补齐配优等四类企业。

(二)加强园区申报和管理。我市共有4家综合化工园区,2家专业化工园区,4个重点监控点。2018年6月26日、9月28日山东省政府分别公布了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郯城化工产业园、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10月31日,沂南氰胺联产和费县胶黏剂专业化工园区已经省政府公示。2019年,沂南和费县两个专业化工园区获批。2019年3月,我市4个重点监控点获批。

(三)狠抓评级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化工生产“四个一批”界定及差评企业分类处置的通知》(临化安转办发〔2018〕7号)确定的标准要求,各县区梳理确定了“四个一批”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0家列入“升级壮大一批”(其中发展壮大25家,改造升级255家),23家列入“重组整合一批”,14家列入“搬迁转移一批”,226家列入“关闭淘汰一批”。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确定的时间节点,关闭淘汰工作已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完成《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发〔2018〕21号)确定的整改目标。

(四)严格化工项目管理。为进一步优化化工产业布局,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做强总量,根据省化工投资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新建化工项目的投资门槛、准入政策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市发改委、市应急局、行业专家对30余个化工项目进行联审并出具了联审意见。按照各个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梳理各园区产业定位目标,与山东工建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接,委托其对全市35个非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产业定位审查。

(五)全力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结果,对各县区(开发区)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登记,确定了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且已经全部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其中7家列入“搬迁入园”,1家列入“关闭退出”,6家列入“就地改造”。全面督促搬迁改造危化品生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科学严谨的“一企一策” 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工安置、责任分工等内容。按照搬迁改造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目前所有关闭退出,搬迁入园及就地改造任务已经完成并经过省市验收。

四、完成情况

(一)化工企业入园率。2017年6月化工专项行动开展之初,我市共有化工生产企业755家,有143家位于拟申报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18.9%(以拟申报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为基数)。截至目前,经“大快严”整治行动、关闭淘汰一批化工企业、违规化工企业整治等,关停取缔化工生产企业450余家,全市化工企业入园率达50%以上。

(二)违规化工企业整治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共有374家违规化工企业。其中,255家无立项手续,49家无环评手续,345家无规划手续,206家无土地手续,截止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经过县区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861181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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