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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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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浏览量:

各县区工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园区建设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属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3.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并根据要求按时提供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本,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请各县区对企业线上填报内容把关、确认后再提交审核。

(二)各县区初审

各县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初审工作,按照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工信局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请于6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五份,企业申请书填报数据要与系统一致,且必须有企业盖章(封面和内页声明处)、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内页声明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用白色硬纸做封面,佐证材料必须有目录,目录内容尽量详细,目录页码与实际页码对应正确,佐证材料封面书脊格式统一为:专精特新“小巨人” **公司),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科,同时报送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刻盘或是U盘拷贝与纸质材料一同报送,申请书电子版材料需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版,佐证材料报送原件扫描的PDF版,每家企业的电子版材料一个文件夹(标注好企业的全称),文件夹中再标注好“******公司申请书”和“*******公司佐证材料”)。

(三)市级推荐

市工信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

(四)动态管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有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严格把关,严密做好指导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二)优化发展环境。各县区要强化精准服务,积极解难纾困,不断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政策措施,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三)注重示范引导。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联系人:陈维诜 陈文静

电 话:0539-8726915

邮 箱:lyjmwqyk@163.com

附件: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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