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要求,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中第28项由临沂市工信局负责的整改内容已完成整改,现就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0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全省重点调控的“5+4”过剩产能行业中,临沂市涉及 7个,仍有钢铁产能 560 多万吨、水泥产能 1100 多万吨。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全市钢铁、水泥产能压减任务,严控过剩产能增长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无序新增产能。
2、2018年完成 285 万吨粗钢去产能任务。
3、2020年沂州水泥集团2500T/d熟料生产线经省工信厅公告将产能置换至广西。
四、完成情况
1、严格控制无序新增产能。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起草钢铁、焦化、建陶等三个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统筹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出台板材、铸造、建陶行业工艺装备和生态环境准入标准,提出高于一般标准的准入要求,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以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电解铝、化工、木业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节能法法律法规,对达不到强制性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限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由属地予以关停退出。通过推动落实,2020年我市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0家以上。
2、推动钢铁压减产能。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落实全市钢铁行业“去产能”的任务计划。2018年9月底前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压减粗钢产能285万吨,退出炼钢装备65T炼钢转炉3台并通过省现场验收。
3、推动水泥压减产能。2020年11月,沂州水泥集团2500T/d熟料生产线经省工信厅公告将产能置换至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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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