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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奥德圣凯能源有限公司正义纺织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量:

费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报来《关于山东奥德圣凯能源有限公司正义纺织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和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进行审查的报告》(费经信字〔2018〕122号)、《山东奥德圣凯能源有限公司正义纺织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等材料收悉。该项目新上1台6.63MW燃气轮机发电机组、1台30t/h 1MPa/240℃过热蒸汽补燃余热锅炉、1台20t/h备用燃气蒸汽锅炉等设备,新建主机房、配套用房、蓄水池、办公楼、变电站等总建筑面积8254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预计2019年6月完工,建成运营期年输入各种能源消费量约37824.73吨标准煤(其中年耗天然气3114.31万立方米,折36926.85吨标准煤),输岀各种能源消费量约33312.76吨标准煤(其中输出电力5807.88万千瓦时,折7137.88吨标准煤;输出蒸汽262800吨,折26174.88吨标准煤)。据此,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约4511.97吨标准煤。

三、要严格按照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山东奥德圣凯能源有限公司正义纺织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临经信字〔2018〕325号),落实好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置,主要厂房尽可能紧凑布局;采用先进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和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电机功率且负荷变化较大的设备釆用变频调速控制,根据负荷自动调节,降低用电损耗;建立冷凝水回用系统,用水设备采用节水型器具,降低用水消耗;热力设备和管道釆用保温措施,减少热量损失;建筑物屋顶采用良好的保温措施,控制窗墙比和建筑体型系数等。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节能评价值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风机、水泵、电机、空调、照明器具等,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费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要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费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关于山东奥德圣凯能源有限公司正义纺织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将该项目实际能源消费纳入当地总量控制。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意见有效期为2年。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本意见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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