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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南裕源热电有限公司1×6MW背压式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量:

莒南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莒南裕源热电有限公司1×6MW背压式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和节能审查的报告》(莒南经信字〔2018〕13号)收悉。该项目已由临沂市绿能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莒南裕源热电有限公司1×6MW背压式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LNGS-JNBG-201803004,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评审,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及专家组对《报告》的审查意见。

1、该《报告》符合《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要求。

2、项目为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第3项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的范畴,属于国家鼓励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190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133万元,净利润707万元。

3、该项目选用先进合理的工艺及设备,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合理,能源利用效率高。项目的主要用能种类为煤炭。预计达产后,年消耗煤炭60836.28吨,年综合能耗9838.73吨标准煤;企业自身淘汰机组年消耗煤炭52742.21吨,年综合能耗8705.67吨标准煤。因此,项目改扩建后,年新增煤炭消耗8094.06吨,年新增综合能耗1133.05吨标准煤。

二、莒南县人民政府做出了能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承诺,拟以板泉镇循环产业园另外7家企业7台锅炉,合计年消耗煤炭19539.7吨、年综合能耗1200.05吨标准煤进行替代,符合能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要求,详见《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裕源热电有限公司1×6MW背压式机组热电联产项目能耗等量置换(煤炭减量置换)的承诺》。

三、你局应在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对节能报告及其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项目建成后或试运行三个月内,应向市节能办申请节能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的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的,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报市节能办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此复。

临沂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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