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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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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量:

临沂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已于12月16日至18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的133份高级材料、405份中级材料和46份初级材料全部进行了评审。评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自主创新能力,经过仔细审阅个人申报材料、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79名同志通过高级职称资格评审,269名同志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共有46名同志通过初级职称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4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反馈到原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请于1月7日前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临沂市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以便正式公布。通讯地址: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电话:8727550 ,邮政编码:276001。

附:2018年度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18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18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2018年12月21日

上一条:临沂市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取消与临沂市太阳能行业协会、临沂市甲醛行业协会、临沂市塑料行业协会的主管关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