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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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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评审候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9 浏览量:

各县区经信(贸、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集团,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8﹞144号)有关要求,加强我市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管理,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专家库,并对我市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专家库进行补充完善,现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专业成绩在经济、化工、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环保、水产专业理论和实践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和影响。

3.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具体条件

申报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目前从事经济、化工、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环保、水产等相关专业工作(含在高校从事以上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或经济、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副教授)以上职称3年以上。

3.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经济、工程类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学术荣誉称号、入选全国经济或工程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学术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的人员可优先入选评审专家库。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评审。

2.独立开展相关工作,提出评审意见或建议。

3.依法合规获取劳务报酬。

(二)主要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客观、中立原则,不弄虚作假。

2.受托开展相关工作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不无故中途退出。

3.按要求承担保密任务,并及时告知个人工作及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三、评审专家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临沂市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临沂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作出承诺,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有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各县区经信(贸、发)局、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三)报送。请各县区经信(贸、发)局按此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属地专家进行申报,经审核把关后填写《评审委员会专家情况汇总表》,与各专家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于11月6日前报至市经信委人事科,其他市直部门申报人员可以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人事科。

(四)公示。市经信委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择优聘任并在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liny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录入评审专家库系统。

(五)使用。每年度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建立专家库后,每年度,各县区、有关单位可继续向专家库推荐专家。

(二)申报人员可登陆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网站下载申报表电子版。

(三)各单位对征集评审专家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

联系电话:8727550

电子邮箱:ly8727550@163.com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27室

附件:1、临沂市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1 临沂市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2、临沂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  临沂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3、承诺书 附件3承 诺 书.doc

4、评审委员会专家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专家情况汇总表.xls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临沂市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