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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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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普通柴油销售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量:

临沂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临油联字〔2018〕6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普通柴油销售问题

整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近日,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在我省调研期间,发现部分地市仍存在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标普通柴油行为。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柴油销售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标普通柴油行为,坚决杜绝以普通柴油代替车用柴油销售行为,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燃料。

二、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要求,围绕“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及其他非机动车燃料;除农村加油站及水上加油站外,加油站不得销售普通柴油”等内容,对辖区内加油站迅速开展全面检查,切实做好普通柴油销售监管和油品质量提升工作。目前,我市各县区销售普通柴油的加油站名单已向社会公布,凡不在允许销售普通柴油名单范围内的加油站均不得销售普通柴油,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如有违规情况,必须严厉查处。

三、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随机暗访方式,对各县区成品油监管、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普通柴油销售情况及油品质量等问题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临沂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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