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能监办《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要求,市经信委会同市物价局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经信、物价部门推荐,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现予以公示山东舜合胶业有限公司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公示期5天(不含节假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委电力科或物价局价格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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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临沂市物价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