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及全局机关干部文明行为知识。2月8日,市工信局组织机关干部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学习。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出行、文明生活、文明旅游等7个方面,对经常发生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55种不文明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有效弥补了促进临沂文明的空白。
授课人围绕条例中对经常发生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文明行为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严制度之落实,成文明之长远。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干部的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条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自觉维护好临沂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