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于2018年5月14日起开始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将首先完成国家工信部《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省节能监察总队和法制部门的规定,不折不扣、规范高效地完成上级机关规定的工作任务。
接到临沂市经信委、市政府节能办下达的《临沂市2018年节能监察计划》后,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开始着手开展实施全年节能监察工作。自4月起,临沂支队按“双随机一公开”规定随机分配了监察人员、被监察企业,组织学习相关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政府、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对相关企业开展了培训,要求企业填报自查报告。4月下旬起,临沂支队开始开展书面监察工作,并于5月初开始着手实施现场监察的准备工作,向各相关企业逐一送达《节能监察通知书》,全面履行了送达、告知义务。
目前,临沂支队全年的现场监察工作已经全面铺开。